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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新闻管理中心 时间:2018-9-2
内容导读:招生学校有: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市涠洲实验学校。…

一、小学一年级相关政策

(一)有哪几所市直属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分别是什么?

答:1.招生学校有: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市涠洲实验学校。

2.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分别是: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2年8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2)报名条件: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市直属学校小学一年级如何报名?

答:1.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先到所属辖区教育局(具体报名时间以辖区教育局招生简章或招生办法上的为准)报名。6月16日-20日登录网站(http://www.gxszxy.com:4505/)进行网上报名(限报一所学校)。6月27日—29日携带在辖区教育局报名的回执、网上报名凭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2.符合报名条件的涠洲镇户口的招生对象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报读市涠洲实验学校直接到学校报名。

(三)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核验(验原件,交复印件)。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2.居住证明(以下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①学生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学生父母、(外)祖父母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外)祖父母的缴纳六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四)市直属学校小学一年级如何进行录取?

答:1.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采取分区单校划片就近入学与学区制电脑随机抽签派位相结合办法进行招生录取。即录取完该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后仍有空缺学位的,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对非该校招生服务范围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进行电脑随机抽签派位录取;未能被录取的报名儿童,由海城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2. 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参与电脑随机抽签录取的生源范围:海城区常住户口的报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相关政策

(五)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1.招生对象: 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2.报名条件:

(1)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2)具有银海区户口属原住居民且系丰海小学招生范围内的丰海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3)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有哪几所市直属学校招收初中一年级?

答:招生初中一年级学校有: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九中学、市实验学校、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市第二实验学校(桂园校区)(原第十一中)、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地角中学、市涠洲实验学校。

(七)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如何报名?

答:符合报名条件者,按如下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

1.5月29日—6月1日,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和丰海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在所就读学校报名。

2.6月19日—21日,不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和丰海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到市招生考试院指定地点(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招生考试窗口)报名。

3.不在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桂园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若要报读这三所学校之一的,须在原就读学校或市招生考试院指定地点报名,还要在6月16日—20日,登录网站(http://www.gxszxy.com:4505/)进行网上报名(限报一所学校)6月27—29日携带现场报名回执、网上报名凭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报名学校进行报名审核。

(八)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核验(验原件,交复印件)。

1.海城区户口的学生:

1)《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表》。

2)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3)居住证明(以下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①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外)祖父母六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表》。

2)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3)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由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提供海城区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六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及出租房屋完税票据)。

4)务工证明(以下2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①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经商或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②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北海市社保局或海城区社保局出具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非海城区小学毕业的需原就读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乡镇小学就读的由乡镇教育办)出具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

(九)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如何进行录取?

答:1.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九中学、市实验学校、市地角中学、市涠洲实验学校采取分区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2.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桂园校区)原则上采取分区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分配入学与学区制电脑随机抽签相结合办法进行录取。即录取完该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后仍有空缺学位的,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对非该校招生服务范围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未能被录取的报名学生,由市招生考试院和银海区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3.参与电脑随机抽签录取的生源范围: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桂园校区)招收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招收海城区常住户口和西藏路以西的银海区常住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录取原则相关政策

(十)何为单校划片就近入学录取?

答:1.按“人户一致,学生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址一致,户口住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就近分配入学。

2.如户口、房产证和住址不一致时,则由市招生考试院以家庭实际住址(即报名时提交的住所证明的住址)为依据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未能提供家庭实际住址证明的学生,根据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录取时先安排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班学生,然后再根据招生学校生源情况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十一)何为电脑随机抽签录取?

答: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桂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在录取完该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后仍有空缺学位的,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对非该校招生服务范围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抽签录取。

(十二)其他录取原则?

答:2018年起,实施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其他相关政策

(十三)何为正读生和借读生?

答:具备以下四类条件的学生为正读生:

1.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且家庭实际住址在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并分配到该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2.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的具有银海区户口属原住居民且系丰海小学招生范围内的丰海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3.参与市第二实验学校(荔园校区、桂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电脑随机抽签并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优待照顾的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

不属上述四类条件的学生一律为借读生。借读生中考时不能填报示范性高中的定向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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