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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2018年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解读

来源:新闻管理中心 时间:2018-7-2
内容导读:考生于7月1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有意报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对考生进行文化测试并择优拟定录取名单,报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一、报名相关

1.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如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市外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③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④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八年级在校学生(只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不参与中考招生录取)。

2.本市户籍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以回北海参加中考吗?如可以,报名时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可以。这类学生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等)。

2)初中阶段在读证明(证明由现就读学校出具,须包括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2018年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3)当地招生机构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就读学校出具的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以及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分ABCD四等)等材料。

3.如何确定哪些学生具有定向生源资格?

答:中考报名时,根据下列规定审核考生是否具有定向生源资格:

1)市直公办初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源资格:

①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以正读生入学,且连续三年就读于同一所初中学校的毕业年级学生。

②以借读生入学、连续三年就读于同一所初中学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前户籍、房产地址变动,经审批已具有就读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正读生录取资格的毕业年级学生。

③初中阶段从市外初中转入、连续在转入学校就读至毕业年级,且学生本人户口和家庭房产均在转入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毕业年级学生。

2)初中阶段三年均在我市同一所民办初中连续实际就读并具有该校初中正式学籍的毕业年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均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源资格。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考生,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源资格:

①跨县域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市内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③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毕业往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考生。

二、考试相关

4.今年中考体育考试在考试项目设置上与去年相比有何不同?

答:今年,对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进行了一些调整:

1)取消了跑类项目中的50米跑,保留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为必考项目;

2)去年,跳类项目立定跳远(男)一分钟跳绳(女)分别为男女生的必考项目。今年,将立定跳远和一分钟跳绳调整为选考项目,考生可以不分性别选考其中一个项目。

5.对残疾或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考生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有何特别规定?

答:凡身体正常的考生,均须进行体育项目的考试。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凭《残疾证》报中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免予体育项目考试,按36分计入中考总成绩。身体不适宜进行中长跑的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考1000米(或800米)跑项目考试,该项目按12分计分。

.毕业年级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怎么办?如已参加考试,但成绩不及格的呢?

答: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2017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统一考试。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的九年级毕业班学生,须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且补考成绩合格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

三、普通高中录取

7.普通高中招生依据什么录取新生?

答:除自主招生外,其他类型招生主要依据:

1)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包括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

8.普通高中录取的条件都有哪些?

答:除自主招生和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外,其他类型招生必须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及以上,且理化实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合格,中考总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其中:

1)填报定向生计划还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经审核确认为具有定向生源资格的考生。

中考总成绩等级A等级及以上。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

2)填报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还须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经审核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A等级及以上方可填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和北师大北海附中的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填报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不受总成绩等级限制。

9.中考成绩依据哪些规则来排序?招生时如何择优?

答: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以下规则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

1)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等科目的书面考试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2)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量也相等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等级,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3)如果用上述方法仍无法区分时,招生学校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

10.考生如何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市辖区初中考生可凭本人中考准考证原件到市一中、市三中以及银海区福成中学、铁山港区南康中学、铁山港区营盘中学等5个中考填报志愿报名点填报志愿。

2)考生志愿表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必须由考生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中考总成绩等级,结合本人志向、身体条件及德、智、体等方面情况亲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3)每个报名时段最多可填报一个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前,可随时更改志愿,截止后,考生不能再更改志愿。若更改所填报的志愿,必须凭原填报的志愿表回执到原填报点注销原来填报的志愿,才能重新填报新志愿。

11.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有哪些新的调整?

答: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有如下2项调整:

(1)取消中考特长生录取类型及批次,将特长生招生并入自主招生类型,实行提前招生,中考统招时不再安排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取消市辖区特长生统一考试,调整为由招生学校根据《北海市辖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待出台)和自身办学特色提出自主招生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自行组织对考生进行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测试,实行提前招生。

2)取消择校生(即自费生)招生计划。取消择校生计划和将特长生并入自主招生进行提前招生后,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从四个调整为三个批次。

12、定向生计划是如何录取的?

答: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从年度招生计划中划出80%的招生名额作为定向生计划直接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及社会考生。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定向生计划志愿:

1)经审核确认为具有定向生源资格的考生,或市青少年艺术团成员和参加行政部门举办的国际、全国比赛集体项目获一、二等奖的考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A等级及以上。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

(4)理化实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合格。

定向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进行。招生学校根据定向分配到该校的招生名额从该校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并填报定向生计划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定向分配到校的名额因该校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足而剩余,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计划,按照统招生计划录取办法,从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定向招收市青少年艺术团成员和参加行政部门举办的国际、全国比赛集体项目获一、二等奖考生的计划单列,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13.今年的自主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自主招生实行提前招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招生方案。经批准同意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编制自主招生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审批。

2招生方案公布及考生报名。招生学校通过学校公示告栏、校园网站、广播、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批复的自主招生方案并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初定在4月下旬,具体以招生学校通知为准。

3)测试与选拔。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与遴选工作安排在每年5月上旬进行,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自行组织文化和专业测试,按测试结果遴选考生。

(4)招生预录公示及录取审批。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按照本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预录取新生名单,在本校校内张贴和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预录取新生名单报送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5)发放录取通知书与注册学籍。已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时报到,招生学校按学籍管理办法及时为新生注册高中学籍。

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政策类自主招生录取原则为按文化测试和面试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特长类自主招生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测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4.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及日程是怎么安排的?

答: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批次

填报志愿时间

录取时间

招生学校

录取计划类型

第一批

717

8001600

717

16101730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

1.定向生计划;

2.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第二批

718

8001600

718

16:101730

统招生计划(含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

第三批

719

8001600

719

16101730

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1.公办高中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2.统招生计划;

15.在市外参加中考的考生到我市报读普通高中如何办理?

答:考生于71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有意报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对考生进行文化测试并择优拟定录取名单,报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1)学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初中毕业证。

3)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如下证明:

中考各科成绩以及总成绩证明,并注明当地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等级);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表》(简称个人学籍信息表)。

同意考生外出就读普通高中的函或证明。

4)《中考准考证》。

5)非广西户籍或户籍从外省迁入广西的考生还需提交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的证明材料。

16.经招生部门批准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报读其他普通高中吗?

答:每位考生当年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招生部门批准,学校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流动转录其他学校。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四、相关照顾政策

17.中考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3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2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4)公安英模(指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3.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文职人员子女给予中考总成绩加15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4.具有北海市涠洲镇常住户口,在涠洲镇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完整学籍的考生给予中考总成绩加1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5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3)其他军队人员子女。

6.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分值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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